畅游官方线下交易平台(游戏账号被封,要求恢复数据还是要求现金赔偿?)
昨天提到网游企业一般会通过制定格式协议约定游戏账号、虚拟角色、虚拟物品的所有权归属于厂商一方,用户只享有有限的使用权。今天看一个畅游天龙八部的案例,看看这种约定对玩家有什么影响。
背景
2019年2月26日,原告雷某登录游戏,发现天龙八部官网公告说他由于恶意使用游戏外脚本被永久封号,雷某认为自己没有违规,联系客服要求解封但遭到拒绝,就将畅游公司(游戏著作权人及运营商)诉至法院,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退还原告名下22个账号的所有虚拟财产(包括81万元宝、5家虚拟店铺,不包括虚拟角色)的人民币对价3.8万余元。
原告的计算依据是:
被告认为作出处罚有依据,不同意退还虚拟财产,并且提出:
裁判
法院首先确认双方之间的格式协议(即畅游用户协议)有效,确认以下与虚拟物品权利、使用与交易规则的相关条款对当事双方有效。
对于本案的争议焦点“畅游公司是否应该返还虚拟元宝、虚拟店铺对应的人民币价值”,法院依据生效协议,评价如下:
第一,虚拟元宝、虚拟店铺的所有权人是畅游公司而非用户,本案原告不是所有权人,不具备主张权利的主体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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